商标的转让和变更
商标的变更,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,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。申请人变更其名义、地址、代理人,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,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。
一、商标变更所需文件
1、 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;
2、 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;
3、 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;(变更注册人名义)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4、 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。
二、商标变更的程序
商标变更完成所需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,整个流程分为申请、审查、公告、核发变更证明。
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,依法定程序,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。
一、商标转让所需文件
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。注册商标所有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,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,也需要办理转让申请。
1. 转让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(转让人和受让人盖公章);
2. 受让人的企业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
3. 《商标注册证》复印件;
4. 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(受让人盖公章;个人签字或盖名章)。
二、商标转让的程序
商标局下发转让核准证明需6-9个月的时间。